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时间:2024-05-24 22:22:13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电下乡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经过了地区试点和全国推行两个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提高农民消费与生活水平,拉动国内需求,刺激经济增长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范围,简化补贴申领程序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家电下乡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家电下乡政策的各项措施在某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中央的政策精神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必须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家电下乡工作。

一、政策试点启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12月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部门密切配合,快速部署,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工作。在试点地区工作顺利开展之后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将家电下乡政策向全国推广实施。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十分踊跃,成效显着。这期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了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

二是增加了家电产品补贴种类。

三是制订了相关政策,规范操作流程,简化补贴审核申领程序。

二、政策实施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和相关情况的调查研究不足。

二是与家电下乡政策相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三是政策的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市场监管水平低下。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农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要认真分析加以解决。

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出发点,继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品种,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继续简化补贴申领程序,使农民有更大的方便。

第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家电下乡的行为。要果断查处,严惩不贷。

第三,国家利用财政政策杠杆,提高企业生产、销售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在扩大销售渠道,加强售后服务方面加大力量。

第四,各地方各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执行力度,使家电下乡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2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

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3

一.总体进展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的热情越来越高。20xx年1-4月,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共发放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183747.2元。从1月到4月,共有2517户家庭获得家电下乡补贴,48户获得汽车下乡补贴,288户获得摩托车下乡补贴。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乡镇评议和县交流”方式。从20xx年开始,为了加强补贴的发放,我县开始实施“乡镇评议和乡镇交流”支付补贴的方式更有效,降低了作弊的风险。我镇财务室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收集和录入家电下乡工作数据,加强了家电下乡宣传和监督检查的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家电下乡补贴的及时发放。

扩大宣传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政府官员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和组织培训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熟悉审批程序。第二,利用村干部会议时间,多次强调并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向家庭宣传家电下乡信息,提高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人民群众走向市场的机会,解答人民群众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分发相关宣传材料,扩大宣传范围。4.为了让每个农民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经销商积极联系自己的上级商家,利用赶集日开展各种大型促销活动,并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农 ……此处隐藏10832个字……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

3、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时转发到家电销售网点,让销售网点人员学习宣传有关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不断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4、加大对销售网点监管力度。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对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虚假宣传的,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害农民,扰乱家电下乡市场流通秩序的,取消其销售备案资格

5、继续加强经信、财政、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联动作用,确保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到位,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在我市顺利完成。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5

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20××]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20××]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我县20××年至20××年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

于20××年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20××年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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