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时间:2024-05-24 22:02:49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生育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1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省纠风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万里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张贴上墙,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按照上级要求,申请办理了详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平面设计图,项目建设书和环保评估等全部手续。并做到了项目专用资金全部到位。

三、在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落实工作中,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严格执行票据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国家政策。并对所收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国家财政。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停止搭车收费,严格票据管理,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行政,便民维权。

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主要针对奖扶、特扶对象的资格确认上,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摸底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严格执行三公示原则。在奖扶金发放中,没有出现截留和迟发存折现象。对奖扶、特扶对象死亡人员及时上报。

通过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纠风工作活动,万里镇计划生育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努力做到了国家政策的令行禁止。推动了今后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2

根据区人口计生委的安排,我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对照平谷区“两个转变”评估考核方案,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计生率虽然年年都能达标(20__年出生117人,计外4人,计生率96.6,20__年出生78人,计外3人,计生率96.15;20__年出生126人,计外4人,计生率96.8),但存在的隐患很大,低生育水平很不稳定。截止到8月底,全镇新出生人口92人,其中计划内90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97.82。目前还有1人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今年预计出生125人,要保证计生率达到96.5,违法生育不能超过4例,形势不容乐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一方面为计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计生工作走上依法行政之路。同时,行政手段弱化后,也给稳定生育政策和计生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此外,国家的人口计生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重男轻女等旧的生育观念在部分人头脑中仍然存在;人户分离人员,离婚再婚人员和未婚人员的管理工作仍有死角,与委托管理单位联系得不够,没有建立起长效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2、部分村干部对“两个转变”缺乏深刻的理解,个别村领导对计划生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当前,部分村干部和计生专干对“两个转变”认识不到位,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要求、考核方法缺乏认识,思想仍停留在以行政制约为主的阶段,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需进一步创新。突出表现就是“事前忽视,事后重视”。平时对计生工作关心的不多,在宣传、培训、孕检等方面舍不得投入,直到出现问题才亲自出面,不惜出人、出钱、出车,工作存在滞后性,稍有松懈就会造成违法生育。此外,个别村受经济条件制约,财力有限,影响了对计划生育的投入。

3、部分村领导及育龄群众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镇、村组织了多次对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但仍有部分村干部对计划生育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对“三为主”、“三结合”、计生法律法规等基本常识掌握得不牢固。

各村严格按规定(每年四次)组织育龄群众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同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计生主题文体活动,但每次活动总有少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知晓率。

4、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管理有一定难度。目前我镇共有流动人口110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0人,主要分布在镇、村企业。目前流动人口建卡率达到了100,持证率虽然达到了95,但未婚女青年的持证率较低(只有90)。此外,流动人口的流动性较大,有的在本镇工作几个月就走了,很难准确掌握情况,验证工作难度较大。流出人员情况难掌握,宣传服务难到位。尤其是开出租车的育龄群众,夫妻双方在外租房住,长期不回家,为他们做孕检、搞宣传非常不容易。他们的收入相对较高,违法生育隐患较大。

5、陈欠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今年甘营村违法生育的李树、李影华夫妇还没有交社会抚养费,目前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月违法生育的峨嵋山村刘宝山、黄海英的调查笔录已经整理齐全,预计本月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陈欠社会抚养费20__年以来应征收有285604元,目前已经征收173010万元,征缴率67。陈欠社会抚养费的已经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陈欠户大多数收入不高,生活困难,即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多少钱物可执行。

6、利益导向机制还有待完善。目前镇政府已经制定了利益导向的文件,对独生子女家长入养老保险每年给予50—80元的补贴,只此一项镇政府每年支出约11万元(全镇独生子女家长2431人,按70入保险、平均补贴65元计算,2431×70×65=11万元)。但由于保险收益不明显等原因,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只有98个独生子女家长入养老保险)。各村受财力所限,很难再抽出资金对独生子女户进行照顾。目前只有新农村、新立村制定了独生子女家长养老金补贴制度(男60岁、女大55岁后,每人每年15元),独生子女家庭的优越性体现得不充分。

7、群众与优质服务之间存在隔膜,缺乏“磁力”效应。群众与优质服务之间没有形成相互吸引的磁力场。如免费为育龄妇女体检工作,政府出钱、出力、出人为群众“三查一治”,群众的认识虽然逐年有所提高,但总体来说,还是有些被动,今年在各村普遍发礼品的情况下,体检率才达到87,只超出任务指标2个百分点。人口知识培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每次讲人口课,村里都要发一些小礼品,但群众在家看电视也不愿去听人口课。如何使政府与群众的服务观念相融合,同频共振,是急急待解决的问题。

8、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有待加强,计生协会的知晓率有待提高。7月24日,各村利用村民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与每个家庭签订了村民自治协议书。但村民总认为与自己的关系不大,尤其是多孩的家庭,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关注程度不高。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此,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矛盾越尖锐,越能够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果得到有效解决,对推动全镇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二、 ……此处隐藏19199个字……证的机会,送避孕药具到手,方便群众。

3、发放形式多样,以按装免费自动取套机、设点发放、主动领取、上门发放、领发结合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需求。

4、及时签订避孕药具知情同意书,不定期向群众发《避孕药具使用对象问答调查表》,及时了解反馈群众对药具发放的意见、满意度,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方式。药具的应用率98%,药具工作群众满意度95%以上。

四、加强药具宣传工作

1、每次计生宣传活动都贯穿药具的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药具管理的政策,熟悉药具知识,做到会选择,会使用,用之有效。

2、通过宣传活动,免费向群众发放避孕药具,扩大了避孕药具的发放面。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14

市计生委:

按照xxxx发(xx)45号文件精神,我办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目标,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我办党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由办机关党委书记负总责,人事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完善措施,一级抓一级,与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努力,确保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

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从思想上敲响警钟。5月份,我办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并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加强管理,杜绝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现象。二是抓好宣传资料、计生工具的发放。向育龄妇女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五期教育》等宣传资料,并在法定假日前夕对机关工作人员发放计生工具。三是按规定时间向街道办事处呈报《辖区计划生育工作统计表》、《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单》等各类报表,做到数据准确、报告准时。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15

按照《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照xx市一年多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市坚持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做到了规范征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四在县”活动,规范征费管理

1、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和管理措施。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首先,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不分历年和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都必须做到先告知,再决定,最后开具票据,及时上缴财政。其次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再次,加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及财务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格把好财务审计审核关,严防不正当收支情况的发生。

2、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人性化服务,坚持做到“一碗水”端平,按照“三先三后”的工作方式,即先党员干部及亲属家属,后一般群众,先一般户后重点户,先易后难,严格按征收的有关程序,切实做到经常征收为主,突击活动相结合,做到了征收为主体,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标准统一的原则,防止“以罚代征”、“放水养鱼”的行为发生,并且将征收的相关资料,个案进行建帐和归档管理。

3、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实行统一管理。我们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在清理和自查过程中,从未发现使用自制票据,转借票据,白条入帐或用其他票据代收的现象。

4、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做到一支笔签字审批,在征收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不收现款,凭银行入户凭证开具专用票据。在清查过程中,无隐瞒收入,帐外设帐,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情况。支出项目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设立科目,用款做到先请示、审批后使用,防止了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无截留、挪用、贪污和分等情况。

5、台帐管理。做好台帐管理是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的有效用途,我们认真疏理台帐,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全部记录在台帐,同时在清理过程中,使台帐规范合理,坚持日清月结,年终汇总的原则。

二、找差距寻不足,分析“征收难”原因

“征收难”是摆在我市面前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社会环境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相符。相关部门在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尤其是卫生部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公安部门户口登记管理等方面,使人们造成了错误的认识,认为现在超生不仅不罚钱还发钱,再加上外界媒体的不良舆论,造成计划生育征收工作开展困难。

2、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到现在社会上一些不良舆论的影响,一些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甚至是有意拖欠;也有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社会抚养费出现了征收“三难”现象,即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

3、《条例》征收标准与现实征收存在差异。《条例》在规定征收标准时,上、下限不明显,而本地上报年人均收入与实际收入有所偏差,这样在征收时,如果按照年人均收入的比例进行征收,征收数额较大,不利于执行。

三、探索新思路,切实破解“征收难”问题

1、强化领导、加大宣传。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上,我市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破解“征收难”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充分利用电视台、村广播站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横幅、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是违法,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人口氛围,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强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2、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的关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依法管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更是如此,尤其需要纪委、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我们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各部门在制定、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现行政策,把好计划生育关。

3、村委支持,群众参与。村支两委和计生协会人员长期贴近群众,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经济状况、脾气性格都了如指掌。因此,发挥他们的作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征收工作中,我市通过加大村为主工作考核力度,增强村组干部、协会会员、群众参与的责任,使他们由被动变主动,积极参与征收协调、宣传教育。

虽然我市在落实计划生育“四在县”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和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问题,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实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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