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方案

时间:2024-05-24 22:05:12
关于改进方案7篇

关于改进方案7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改进方案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改进方案 篇1

银行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在这个循环系统中主要包括:设计→执行→评价→改进四个环节。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持续地循环,包括:再设计、再执行、再评价、再改进。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就是在这个不断的循环中得到持续的进化。

一、内部控制的设计

银行设计内部控制系统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其经营目标。现代管理的思维方式往往是:?确立组织的经营目标→评估实现目标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估设计内部控制系统→执行内部控制系统→评价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改进行动。可见设计内部控制系统的主要依据是风险,假如银行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没有风险就不需要设计内部控制系统。

银行所有内部控制都是针对风险的大小来设计的,风险越大,设计的控制措施就越多、越严密。在银行重要风险领域,还要设置多重控制措施。内部控制与风险是一对矛盾。

内部控制和风险这对矛盾的双方都是人。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的往往是银行内部的人,而制造风险的也是人,造成这些问题的可能是银行外部的人,也有可能是银行内部的人,有时甚至是银行内部控制的设计者或执行者。所以,“人”是内部控制设计者应当考虑的核心问题。他们之间似乎是在玩博弈游戏,双方用的都是一种对抗性思维,所以,对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者而言,学会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至关重要。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

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和执行在银行内部的不同管理层次有不同的分工。在组织中层次越高,设计的职责越多,执行的职责越少;层次越低,执行的职责越多,设计的职责越少。如用数学的方式来表达就是,内部控制的设计与管理层次成正比,内部控制的执行与管理层次成反比。譬如,银行董事会的职责是设计重大的方针政策,方针政策也是银行的内部控制;高级管理层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方针政策,并设计相应的控制系统;中低级管理层的职责主要是执行高级管理层制定的有关政策和程序,并设计一些具体的控制措施;?最基层的操作人员只负责执行与自己岗位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执行环节要注意以下问题:

1.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特别需要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在银行内部营造一种浓厚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氛围”,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的基础。强调内部控制对单位管理与个人切身利益的关系,使全体管理人员与职工理解贯彻执行制度的意义,清楚最高管理层的决心、意向与要求,明确本职工作的地位与影响力。

2.银行各级管理层不仅是内部控制的设计者,同时也是内部控制的模范执行者。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通过自己的言行,向广大员工表明内控的重要性。银行各阶层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者要自觉遵守与自己有关的各项控制制度,要自觉接受违反制度后的应有惩罚。

3.可靠的信息系统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的前提。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应该是一个有效的信息数据系统。内部控制得以执行的前提是相关的控制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执行者。所以,应保持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以保证所有银行职员能充分了解和遵守涉及其责任和义务的所有政策和程序,并保证信息能够及时送达有关人员。

三、内部控制的评价

内部控制的评价,是指对上述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和“执行”两个环节的恰当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价,其中测试是手段,评价是目的,测试是评价的基础,测试是为了获取充分的评价证据。

评价是内部控制循环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或者说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环节。从系统本身看,它是内部控制持续改进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对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两个环节的测试,将内部控制适当性和有效性方面的评价信息,作为系统设计和系统执行两个环节的重要资源输入,从而使内部控制系统不断得到改进。

内部控制评价质量的高低,首先取决于评价者是否具有独立的地位,其次取决于评价人员有无适当的评价方法和专业技术水平。按照评价主体的不同,内部控制评价有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两种。银行内部控制的外部评价主要是指外部审计师和银行监管当局对其内控的评价;内部评价主要是指内部审计师的评价,或有关管理部门的自我评价。不管是内部审计师,还是外部审计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评价者应当保持“独立性”。因为“独立性”是评价者做出公正、客观评价结论的基础。内部审计部门是以履行内部控制评价为职能的机构,其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外部审计师作为一种独立的机构,相对内部审计来说更有其自己优势。事实上由外部审计师来完成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能会显得更经济和更有效率。所以,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里,不管银行监管当局还是银行管理当局,往往会把这项工作委托给外部审计师去完成。

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主要解决的问题有:

1.什么是确实存在的?即现状如何,就是在测试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事实证据,特别是那些关键控制点上的事实证据。

2.什么是应该有的?即标准怎样,就是在做出评价时所使用的准则、措施或所期望的事物。

3.差异会造成什么影响?即风险有多大,就是由于现状和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而使被测试评价银行产生的风险暴露。

4.为什么会有差异?即原因何在,就是所期望的和实际存在之间的差异的产生原因。

5.应该采取什么改进措施?即改进建议,就是以上述“发现”为基础提出的改进措施。改进建议可能是:无须改变现行的控制系统;修改或补充现行的控制系统;?重新设计控制系统。

四、内控的持续改进

前面说,内部控制与风险是一对矛盾,风险是“矛”,内部控制是“盾”。矛盾的双方都是人,双方当事人存在一种对抗性思维,内部控制系统是否适当和有效要看谁更高明。这对矛盾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相互不断地进化。如果说昨天设计的“盾”还可以抵御“矛”的进攻,但经过进化后今天的“矛”就可能刺穿昨天的“盾”,那么,作为防御系统的“盾”也应当及时地做出相应的改进,而且,矛盾双方的进化是一个相互交替和持续不断的过程。因此,内部控制系统必须保持持续的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控制和风险这对矛盾保持某种平衡状态。内部控制系统的持续改进也可以说是矛盾双方博弈的必然。

在评价和改进两个环节上,评价属手段,而改进才是目的。所以,内部控制过程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那就是在检查评价以后必然紧跟着改进行动。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和评价,及时发现它的缺陷和薄弱环节,而且只有及时地加以改进,内部控制才能起到防御风险的作用。如果只检查评价,而没有相应的改进行动,那么这个内部控制过程也是不完整的。 ……此处隐藏10111个字……明。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五、诊断项目

本方案包含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要素,99个诊断点(见附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坚守底线”原则,结合实际调整和注解“诊断点提示”内容、增加诊断点,并在省级诊改工作方案中予以说明。

六、复核结论

复核结论依据学校自主诊改结果与复核结果的吻合程度,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

有效——本方案16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2个;改进措施针对性强,改进工作切实有效。

异常——本方案16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0个;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改进成效不明显。

待改进——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复核结论及未达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名单,按照省级诊改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对于复核结论为“异常”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设定期限,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其改进。

属于诊改实施范围,但3年内仍达不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应停止其招生资格。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1. 教育部组建全国诊改专委会,负责诊改工作指导方案的研制与修订、政策咨询、专家培训和业务指导。设立工作网页,集中发布诊改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

2.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省(区、市)诊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行方案和实施规划(建议抽样复核每5年一个周期、学校自主诊改周期不超过3年),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3. 诊改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也可在统一的省级执行方案基础上委托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遴选熟悉中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具有公信力的中高职教育专家、教育教学研究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负责本省诊改工作的方案研制与修订、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4.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发挥本省诊改专家委员会作用,开展省内诊断专家培训、建立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专家库。参加复核工作的专家原则上须接受过相关诊改工作培训。

5. 全国诊改专委会指导省级诊改专委会工作。

(二)基本程序

1. 自主诊改

学校根据省级执行方案,建立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我诊改。

2. 抽样复核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实施规划和实际需要,抽样确定复核学校。被确定的学校在自我诊改基础上提交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可选)等材料。自我诊改报告可以表格形式(见附2),对照诊断要素逐项写实性表述自我诊断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达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改进对策与实施等基本内容,无需等级性结论。自我诊改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重在改进提高。

(2)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专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有关组织)确定。现场复核包括:专家组通过状态数据独立判断学校教学工作状态,对照学校自我诊改报告等材料确定现场复核重点;专家团队现场复核;撰写现场复核报告。专家组现场复核结束后,专家个人意见和专家组意见(不含结论建议)可口头反馈学校。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复核报告和结论,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落实改进。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深化改进工作,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

(三)纪律与监督

各地要加强诊改工作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诊改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方案、标准、程序以及结论等均应在适当范围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1. 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报备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需及时说明。

2. 规范工作。现场复核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项禁令”。

3. 信息公开。各地须指定网站,及时公布教学工作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成员名单、学校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及复核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被复核的学校也应在学校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4. 加强监管。专家组成员一经明确,不得接受邀请参加有关学校的辅导、讲座等活动。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应及时调整直至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说明】

省级教育部门可按照“坚守底线”原则,根据下列文件、结合实际调整和解释“诊断点提示”的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

3.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

4.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

5.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6.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

7.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

8.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08号)

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

10.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

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48号)

1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312号)

1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

14.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

15.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xx年修订)

16.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

17.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20xx)

18.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

19.教育部 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

附:1.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2.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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